各科室、部门: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本市医疗机构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精神,我院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的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9月22日(周三) 节假 10月1日(周五) 节假 10月2日(周六) 节假 10月3日(周日) 节假 10月4日(周一) 按周六安排 10月5日(周二) 按周日安排 10月6日(周三) 按周六安排 10月7日(周四) 按周日安排 9月26日(周日)和10月9日(周六)照常上班。 一、 节日期间,医疗安排见医务部和门诊办公室通知。 二、要切实加强门急诊管理,充实急诊医疗技术力量,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各病区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医疗工作正常运行。节前检查仪器设备、药品等配备情况,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 三、 做好突发事件、重大疫情的应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报告制度。认真检查落实防火、防盗安全保卫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四、值班表请于9月17日(周五)前交到院部(门急诊医生交到门办,病区医生、卫技人员交到医务部,护士交到护理部,其他交到院办)。 院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