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本市医疗机构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精神,各医疗机构劳动节4月30日~5月2日放假,共3天。
我院劳动节期间的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4月30日(周六) 按周六安排
5月1日(周日) 节假
5月2日(周一) 按周日安排
一、 节日期间,门急诊安排见门诊办公室通知。
二、
要切实加强门急诊管理,充实急诊医疗技术力量,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各病区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医疗工作正常运行。节前检查仪器设备、药品等配备情况,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
三、 做好突发事件、重大疫情的应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报告制度。认真检查落实防火、防盗安全保卫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四、 值班表请于4月26日(周二)前交到院部(门急诊医生交到门办,病区医生、卫技人员交到医务部,护士交到护理部,其他交到院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