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知识产权发展的最新情况,现发布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2010年度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
注册在浦东新区,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户籍或工作单位等在浦东新区的个人,对不同项目的资助条件详见本指南第三条申报条件及材料。
注:原南汇地区的单位和个人从2010年1月1日(含)起,按操作细则办理。
二、项目申报期限
1、中国专利申请和授权费用的资助:对申请人在2009年1月1日(含当天)以后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和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根据操作细则办理。
2、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对申请人在2008年1月1日(含当天)以后申请的PCT发明专利申请(包括国际和国家阶段)、国外发明专利申请和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根据操作细则办理。
3、对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的资助,对申请人在发明专利授权后五年内的申请,根据操作细则办理。对因等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而延迟产业化的特殊项目,期限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申请资助时需递交《资助申请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人在申请资助时需递交《资助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或在浦东新区工作等的有关证明。除此之外,对不同项目,申请人参照下表所列的条件进行申报和递交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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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条件 |
提交材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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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发明专利申请补贴 |
a)在上海递交申请,b)纳入市知识产权局对浦东新区的统计范畴。 |
a)受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b)国家专利局出具的缴纳申请费收据复印件,c)专利代理公司开具的专利代理费发票原件(针对个人),d)专利权人及其专利代理人出具的信用承诺书(针对个人),e)其它必须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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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明专利授权补贴 |
a)专利申请纳入市知识产权局对浦东新区的统计;b)授权专利文献上权利人的地址在浦东新区。 |
a)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b)国家专利局出具的缴纳年费收据复印件,c)其它材料: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书第一页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定授权说明书第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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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补贴 |
a)专利申请须纳入市知识产权局对浦东新区的统计;b)授权专利文献上权利人的地址在浦东新区。 |
a)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b)国家专利局出具的缴纳年费收据复印件,c)专利使用情况报告及信用承诺书(附专利使用照片),d)其它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公开的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第一页和外观设计专利图片第一页,专利申请请求书第一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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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CT发明专利申请(包括国际、国家阶段)、国外发明专利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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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b)缴费发票和收据复印件,c)其它材料:国外专利局收费的有关证明。 |
该项目只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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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授权国外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
授权专利属于高科技领域 |
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b)缴纳年费发票和收据复印件。C)其它材料:国外专利局收费的有关证明。 |
该项目只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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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发明创造活动补贴 |
参见操作细则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a)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b)发明创造单位或个人名单,c)活动组织方案及上级批文。 |
发明创造活动的专利申请须经组织方认可或统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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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利试点企业经费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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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试点企业证书复印件或政府批文,b)企业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明细表, c)试点计划及资金使用协议。 |
该项目只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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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发明专利产业化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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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年费收据,b)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专利实施效益的审计报告,c)资金使用协议,d)其他证明材料。 |
该项目只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资助 |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四、申请方式
登录浦东科技网站(www.techpudong.gov.cn)—>科技基金—>知识产权专项,下载相应表格,填写后在浦东科技网站—>用户登录,提交申请表。审核后通知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至科委知识产权处或上海浦东知识产权中心。
五、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常年受理,集中报批
操作部门:浦东新区科委知识产权处
联 系 人:沈晓菁,50797227,50797224(FAX)
联系地址:蔡伦路333号浦东创新港611室,上海浦东知识产权中心
联 系 人:邱徐平,38583306,50186017(FAX)
联系地址:成山路820号,区科委知识产权处 |